欢迎您访问盈科肖亮斌律师团队的门户网站丨致力提供专业刑事辩护和经济纠纷法律服务 肖亮斌律师新闻报道盈科体系经典案例丨 盈科公益丨 盈科出版

2019年8月13日,惟盈刑辩团队赖波、吴宗效律师赴新建区公安分局就案件情况与承办警官进行沟通。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CONTACT US
联系电111话 咨询热线 17370045387
发布咨询 盈科简介 律师介绍 来访路线
团队动态
您当前位置:肖亮斌刑事、经济纠纷律师团队 >> 关于我们 >> 团队动态 >> 团队肖亮斌主任、万梁律师前往德兴市看守所会见污染环境案当事人惟盈刑辩团队赖波、吴宗效律师赴新建区公安分局就案件情况与承办警官沟通
惟盈刑辩团队赖波、吴宗效律师赴新建区公安分局就案件情况与承办警官沟通

发布时间:2019/8/13 20:44:29    浏览次数:

2019年8月13日,惟盈刑辩团队赖波、吴宗效律师赴新建区公安分局就案件情况与承办警官进行沟通。


惟盈刑辩团队赖波、吴宗效律师在8月9日周五时分接受犯罪嫌疑人母亲的委托后,当即驱车前往新建区看守所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的当事人进行会见。会见过程中,赖波、吴宗效律师详细的询问了当事人与案件相关的事实,如实记录,并且回答了当事人对于罪名与量刑的疑问,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与尊重。


从看守所返回后,二位辩护律师放弃周末休假,就案件的相关事实与法律规定,撰写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并于8月13日上午,顶着炎炎烈日再次前往新建区看守所与当事人进行第二次会见。在对案件事实进行确认后,二位辩护律师马不停蹄前往新建区公安分局,正式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并就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与具体承办警官进行深入沟通。

    

赖波、吴宗效律师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组织的人事结构与承办警官进行了详细的讨论。赖波、吴宗效律师针对传销案件的组织结构特点,就传销组织上线与下线间的犯罪事实的关联性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赖波、吴宗效律师认为,传销组织具有隐蔽性、传播性与可复制性的特点,因此对于传销组织中,上线成员对下线人员的犯罪行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结合上线成员从组织脱离的时间、对下线的影响以及主观故意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由于传销组织成员多数是因为受到亲人、恋人的蒙蔽,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形下,一念之差步入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建议对于传销活动,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手段,既有利于罪行相适应原则的贯彻与落实,同时也有利于打击犯罪保障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此观点,承办警官予以认可,并补充道:“现阶段,传销组织中不乏具有高学历、高收入成员,其走上传销道路多是受到他人蒙骗,我们对此也深表同情,但出于职责所在,我们仍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止与打击,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