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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的质证方法
2020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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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辩护中,嫌疑人的供述贯穿于整个案件,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将其口供与其余证据相互对比,能够更全面真实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笔者在办案和学习过程中总结了一些关于口供的质证方法,现浅析如下。
首先,对真实性重点审查以下方面
一、针对口供的稳定性
详细查阅笔录,审查嫌疑人的口供是否稳定,是否前后一致,如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形,辩护律师在会见时应当询问其原因;
二、针对口供的合理性
查阅口供时应当审查内容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情理,其口供内容与在案的其他证据证明的个体因素,犯罪的动机、手段是否存在矛盾。
三、针对口供的时间性
由供及证会比由证及供更真实,重点审查供述的时间,与物证、书证等其他证据的取证时间,并对比口供出现变化和搜集证据的时间关系。
四、针对口供的印证性
口供是否能与在案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是事实是否相符,重视证据自身的风险分析,是否全面收集证据,相互印证能否得出唯一结论。
五、针对口供的细节性
查阅每次口供的区别,用第一次口供与后续口供对比,供述内容是否越来越具体,是否存在与书证、物证矛盾的地方,是否有不可思议不符合逻辑的细节。
六、针对口供的完整性
提讯笔录与在案笔录是否能够相互对应,首次作出有罪供述时间是否合理,时间和地点是否能够相互印证。
如在会见中或阅卷中发现可能需要排非的情形,可申请查阅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在录音录像中发现蛛丝马迹,与口供进行对比,查看是否有影响供述的情形。
其次,对口供的合法性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讯问的地点是否合法
在阅卷的过程中,应留意被移交看守所后是否均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尚未移交看守所但讯问地在看守所时,应留意办案机关是否以进看守所为由要其供述。
二、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
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查看是否存在晒饿冻烤或疲劳审讯,何为疲劳审讯?连续讯问几个小时构成疲劳审讯?长时间讯问笔录中询问嫌疑人“是否获得休息”是否合法合理?申请排非,查阅同步讯问录音录像。
最后,对口供阅卷的小贴士
一、办案机关会多次进行讯问,嫌疑人对案发经过的陈述也存在多次。可将最详细的第一次讯问笔录进行摘录,后续笔录中与第一次不一致的或新的内容摘抄下来进行对比,还应重点审查嫌疑人对案发经过的描述,是否存在办案机关复制粘贴的可能;
二、将第一次讯问笔录与同案犯讯问笔录和证人证言相互比证,找出是否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三、将讯问笔录时间与证物取证时间进行比较,是先供后证还是先证后供;
四、申请查阅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与笔录进行比对。
综上,刑事案件中口供的作用至关重要,作为重要的定案依据,对口供的有效质证,能够有效还原事实的真相,也能以此为对照,印证在案的其他证据,终究让被告人得到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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